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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否收到过股利
作者:Richie 发布时间:2007-11-09 12:30:00 来源:上海金融报
撰文 邹国金
面对数目庞大的净利润,以及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,上市公司该如何回报股东?上市公司采取何种股利分配策略,才能使股东既获利又省税?还能让自身从股利分配中获得潜在收益?有关税收筹划专家认为,随着股市的繁荣发展,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增加,对股利分配进行税收筹划已成为上市公司需要正视的课题
A、上市公司分红能力增强
按照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提取公积金、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,可以进行分配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,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。因此,上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,前提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净利润,并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意后进行股利分配。
前些年,大部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较差,股票价格很低,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既无股利分配的能力,也缺乏股利分配的积极性。有些公司虽然有能力进行股利分配,但更愿意把钱留在上市公司,或者仅象征性地发放很少的红利。
据有关学者统计和分析,1997年-1999年,上市公司无论是股利分配的比重,还是现金股利分配占已实施股利分配公司的比重,都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。2000年后,情况有所好转,进行股利分配的公司的比重明显提高,基本维持在55%左右的水平上,但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不进行股利分配。而且很多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缺乏连续性。比如,2001年-2004年,连续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只有340多家,占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约为25%。自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,随着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,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状况明显改观。
据相关媒体报道,目前210家在股改说明书中承诺有条件分红的上市公司全部履行了当初承诺。从承诺履行的情况看,上市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比例明显高于当初的承诺。当时,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的分红比例绝大部分不低于50%。而事实上,上市公司大股东提议的2006年分红比例几乎全部超过了当时的承诺底线,少数公司达到了80%以上,极少数公司甚至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全额分配,而且90%以上的公司均为现金分红。此外,很多在股改时没有承诺分红的上市公司,也进行了股利分配。
今年以来,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,股价节节攀升,为上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奠定了基础。从目前情况看,上市公司一般在年报中披露股利分配政策,相信年末会形成股利分配的高峰。
B、股利分配方式越来越多
朋友小张今年4月购买了“云铝股份”5000股,持有没几天,就碰上了“分红扩股”:每10股分红4.5元,每10股转增6股。小张获得了转增股票3000股,到账现金2025元。
小张很高兴,但也有点疑惑:每10股分红4.5元,我应该得到2250元啊,怎么只有2025元?经询问得知,上市公司确实给他发放了2250元的红利,但扣掉10%的红利个人所得税后,就是2025元。小张弄懂了现金红利的计算方法,但还是有一个疑问:我多得的3000股股票不用缴税吗?
近年来,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越来越多样化。从广义上看,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现金分红、送红股、转增股本三种方式,但在此基础上又派生出将派发现金、送股与转增股本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。2005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后,回购股票也成为潜在的股利分配方式。
现金分红就是上市公司从可分配利润中拿出一部分,直接向股东发放现金红利。目前股东须缴纳10%的个人所得税,在发放时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。
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一部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金,折算成股票送给股东,增加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。送红股适用与现金红利相同的税收政策,股东须缴纳10%的个人所得税。因此,上市公司一般在送股时会同时送现金红利,现金红利的数量刚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将一部分资本公积金折算成股票送给股东,增加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。目前税收政策规定,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、红利性质的分配,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,不作为个人所得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,拿出公司资金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,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。回购股票严格来讲不是股利分配,但回购股票的实施,减少了公司的股票数量。一般来讲,会刺激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,股东从股票价格的上涨中获得了更大的投资收益。因此,回购股票也是一种间接的股利分配方式。
C、合理组合可为股东节税
上市公司面对3000多亿元的净利润,以及数量更加庞大的资本公积金和历年未分配利润。该如何回报股东才能让他们最省税呢?
税收筹划专家分析,不考虑分配方式的具体条件限制,仅从税收成本上看,上市公司单纯采取现金分红、送红股的方式,税收成本最高。如果上市公司拿出1000亿元进行现金分红、送红股,获得红利的股东们需要缴纳10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。
因此,随着股市的不断发展,上市公司也需要拓展股利分配政策,客观分析各种股利分配方式的优劣,并进行合理组合,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,进而才能得到更多投资者的追捧。
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筹划,既要考虑资金的性质,也要考虑分配方式的前置条件。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、资本公积金、盈余公积金等都是公司的净资产,都属于投资者所有。其中一部分可以用来进行股利分配,但法律对不同资产的使用,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和方式。比如,未分配利润、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分配,而资本公积金可用于转赠资本。
D、回购股票可降低税负
回购股票对我国上市公司还比较陌生。2005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后才逐步被认识,但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很少。邯郸钢铁公司2005年大胆试用,回购了300多万股公司股票,但市场反应较为冷淡,此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况越来越少。
有关资料显示,股票回购产生的原因,恰恰就是上市公司为了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的双重征税。现金红利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,发放前已被征了一道企业(公司)所得税,发放给股东,再征一道个人所得税。于是,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帮助股东规避双重征税,逐步放弃了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,转而通过股票回购,提升公司的股票价格,让股东在卖出股票时获得更多的收益。
税收筹划专家认为,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税收政策看,上市公司采取股票回购的股利分配方式,会大大降低股利分配的税负。目前,我国对买卖股票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,而对红利发放征收10%的个人所得税。如果上市公司采取股票回购的股利分配方式,提升公司的股票价格,让股东在卖出股票时获得更多的收益,股票投资者不用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。况且,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没有明确的规定,上市公司可操作的余地很大。
假定某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为1亿股,当前股票价格为20元,今年中期准备拿出1亿元进行股利分配。如果1亿元全部进行现金红利发放,每股股票将获得0.9元的税后红利。红利发放后,由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减少,公司股票价格理论上会下降,我们假定下降为19元。这样算下来,投资者实际上每股还损失了0.1元。
如果上市公司不采取红利发放的方式,而是拿出1亿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票,按20元市价计算,可回购500万股,则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变为9500万股。一般来讲,股票回购会刺激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,股票价格上涨后投资者再卖出,就会获得更多的收益。我们假定比20元仅上涨1元,投资者卖出由于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,收益也要比获得现金红利高。
当然,如果上市公司一味回购股票,不仅所支出巨额的现金,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,也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不断攀升。此时,上市公司就要应用转增股本的方式,拿出一部分资本公积金,向股东转增股票,增加股票数量,通过除权降低股票价格。
不过,目前股市的投机气氛太重,股票的价格并不单纯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前景决定。股利分配政策无法决定股票价格的涨跌,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后,股票价格并不会必然上涨。
因此,上市公司更需考虑各自实际情况,综合应用多种股利分配政策,才能使股东既获得税收利益,又能保持公司持续发展。
相关股利发放程序
股份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通常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宣布,必要时要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才能实施(如我国就是这样规定的)。股利发放有几个非常重要的日期:
(一)宣布日股份公司董事会根据定期发放股利的周期举行董事会会议,讨论并提出股利分配方案,由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,正式宣布股利发放方案。宣布股利发放方案的那一天即为宣布日。在宣布日,股份公司应登记有关股利负债(应付股利)。
(二)登记日由于工作和实施方面的原因,自公司宣布发放股利至公司实际将股利发出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。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此时间间隔内处在不停的交易之中,公司股东会随股票交易而不断易人。为了明确股利的归属,公司确定有股权登记日,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前(含登记日当天)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上的股东,都将获得此次发放的股利。而在这一天之后才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上的股东,将得不到此次发放的股利,股利仍归原股东所有。
(三)除息日由于股票产易与过户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,因此,只有在登记日之前一段时间前购买股票的投资者,才可能在登记日之前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之上,并享有当期股利的分配权。一般规定登记日之前的第四个工作日为除息日(逢节假日顺延),在除息日之前(含除息日)购买的股票可以得到将要发放的股利,在除息日之后购买的股票则无权得到股利,又称为除息股。除息日对股票的价格有明显的影响。在除息日之前进行的股票交易,股票价格中含有将要发放的股利的价值,在除息日之后进行的股票交易,股票价格中不再包含股利收入,因此其价格应低于除息日之前的交易价格。
(四)发放日在这一天,公司用各种方式向规定支付股利,并冲销股利负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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